開展跨境反洗錢監管。 第五條中國人民 手机列表 銀行依法承擔下列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 (一)單獨或者會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制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 (二)監測本外幣資金 手机列表 流向,用於反洗錢; (三)監督檢查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情況; (四)在職權範圍內調查可疑交易; (五)向執法機關舉報涉嫌洗錢犯罪的交易; (六)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與境外反洗錢機構交 手机列表 換反洗錢相關信息和文件; (七)
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六條中國人民銀 手机列表 行設立的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依法承擔以下職責: (一)接收和分析本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二)建立全國反洗 手机列表 錢數據庫,妥善保存金融機構報送的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 (三)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分析結果; (四)要求金融機構及時補充和修改本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五)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與境外機構交換有關信息和資料; (六)中國人 手机列表 民銀行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七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工作人員應 手机列表 當對在履行反洗錢職責過程中獲得的一切信息保密,不得違規對外披露。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依法履行反洗錢職責過程中獲得的 手机列表 客戶身份、大額交易、可疑交易等信息予以保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向任何其他組織和個人披露此類信息。 第八條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設立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單位負責反洗錢工作,制定反洗錢內部 手机列表 操作規程和控制措施。